投標邀請
廣東明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路燈管理公司(下稱“采購人”)的委托,對采購人申報的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,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。有關事項如下:
1.采購項目編號:MZCG-160103
2.采購項目名稱:路燈維修設備采購項目。
3. 采購預算:770000.00元。
4.項目內容及需求:詳見《用戶需求書》。
5.投標資格要求
5.1投標人應具備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條件;
5.2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投標人必須提供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副本)的復印件;
5.3投標人必須是所投產(chǎn)品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廠家銷售授權的經(jīng)銷商;
5.4所投設備(品牌)無造成人身傷害的安全事故;(出具書面聲明)
5.5提供投標人住所地或者業(yè)務發(fā)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【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,若投標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,則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無行賄犯罪檔案紀錄。開標時間必須在有效期內,報名時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,原件核查。】
6.獲取招標文件方式:投標人憑以下加蓋公章的資料前往購買招標文件
6.1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;
6.2稅務登記證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;
6.3經(jīng)銷商投標的需出具生產(chǎn)廠家的銷售授權書;
6.4提供投標人住所地或者業(yè)務發(fā)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;
6.5法人證明書及法人授權代表證明書原件;
6.6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;
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(原件核查,復印件加蓋公章,不按要求提供的不接受報名)并經(jīng)審查,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的投標。若已購買招標文件而決定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,應在開標前三日以書面形式(書面材料、信函或傳真加蓋投標人公章)通知采購代理機構。
7.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6年 3月18日起至2016年 3 月25日期間(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和下午3:00-5:00時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到廣東明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(詳細地址:云浮市區(qū)新民路48號四樓)購買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(人民幣),售后不退。
8.遞交投標文件時間:2016年 4 月8 日上午8:45至9:15。
9.投標截止時間:2016年 4月8日上午9:15。
10.投標文件遞交地點:云浮市區(qū)新民路48號四樓。
11.開標評標時間:2016年4 月8日上午9:15。
12.開標評標地點:云浮市區(qū)新民路西側48號四樓。
13.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:云浮市路燈管理公司
地址: 云浮云城區(qū)錦秀路
項目聯(lián)系人:陳小姐
采購代理機構:廣東明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點:云浮市區(qū)新民路48號四樓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吳先生/13826811281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電話:0766-8100372
采購代理機構傳真:0766-8100372
電子郵件:yfmz2015@163.com
15、采購文件公示:
根據(jù)《廣東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>辦法》第三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本項目采購文件公示時間為:2016年3 月 18日至2016年 3 月25 日共五個工作日,報價供應商認為投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,可以在公示期間或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(加蓋單位公章,電話咨詢或傳真形式無效)向采購人或我公司提出質疑,報價供應商對投標文件提出質疑的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。
云浮市路燈管理公司
廣東明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 3 月 18 日